近日,元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了一起客車司機“隔夜酒”后駕駛客車上路的違法行為。
10月31日8時30分許,元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策磨線3559公里+500米處值勤時,按例檢查一輛載有19名乘客的客運車輛。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、行駛證時,駕駛員眼神躲閃,不敢與民警對視,且神情慌張,身上散發著酒味。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,結果顯示體內酒精含量為32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運營機動車。
經詢問,駕駛員李某某稱,10月30日晚與朋友在家喝酒吃飯,一直到次日凌晨才結束。休息了一晚上后,認為自己已經醒酒,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,沒想到被民警查獲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定,李某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將面臨15日拘留、罰款5000元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,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交警提醒:睡醒不等于酒醒,不少司機覺得自己睡了一覺就沒事了,這是誤區,最終還是要看體內殘存的酒精含量,如果超過標準就要受處罰。奉勸那些抱有僥幸心理的司機,警惕“隔夜酒”,牢記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。(玉溪日報通訊員 李曉妃)
編輯:劉燕 審核:楊雪